粉體行業在線展覽
面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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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動重型擊實儀適用于按GB/T 50123-1999《土工試驗方法標準》、JTJ 051-93《公路土工試驗規程》等標準中制作土工試樣時手工擊實之用(試樣用于承載比試驗,回彈模量試驗等),擊實儀分輕型和重型兩種,輕型擊實適用于粒徑≤5mm的粘性土,重型擊實適用于粒徑≤20mm的土,采用三層擊實時,大粒徑≤40mm。
技術參數:
試驗方法:重型
錘底直徑:51mm
錘質量:4.5kg
落高:457mm
擊實筒內徑:152mm
擊實筒筒高:116mm
擊實筒容積:2103.9cm3
護筒高度:50 mm
擊實次數(GB/T 50123) 3層,每層25次 5層,每層56次/3層,每層94次
擊實次數(JTJ 051) 3層,每層27次或59次 5層,每層27次/3層每層98次
計算與制圖說明.
手動輕型和手動重型擊實儀計算方法相同。
(1)按下式計算擊實后各點的干質量密度:.
(計算至0.01g/cm).
式中pd——干質量密度(g/m);.
po——濕質量密度(g/m);.
w1——含水量(%)。
(2)以干質量密度為縱座標,含水量為橫座標,繪制干質量密度與含水量的關系曲線,曲線上峰值點的縱、橫座標分別表示土的大質量干密度和優含水量。
使用說明:
(1)將擊實儀放在堅實地面上,取制備好的試樣600~800g倒入筒內,整平其表面,并用圓木板稍加壓緊,然后按附表4.1規定的擊實次數進行擊實。擊實時擊錘應自由鉛直落下,落高也按附表4.1調試正確,錘跡必須均勻分布于土面。然后安裝套環,把土面刨成毛面,重復上述步驟進行第二層及第三層的擊實,擊實后超出擊實筒的余土高度不得大于6mm。
(2)用修土刀沿套環內壁削挖后,扭動并取下套環,齊筒頂細心削平試樣,拆除底板,如試樣底面超出筒外亦應削平。擦凈筒外壁,稱質量,準確至1g。
(3)用推土器推出擊實筒內試樣,從試樣中心處取2個各約15~20g土測定其含水量。計算至0.1%,其平行誤差不得超過1%
注意事項:
1.每次使用后,應洗凈擦干。
2.非試驗人員不得使用本儀器。
3.試驗在進行過程中不得離開或與人閑談。
4.應放置在無塵、無腐蝕常溫的環境中。
5.使用本產品前,請仔細閱讀說明書,并妥善保管好說明書。
2.非試驗人員不得使用本儀器。
3.試驗在進行過程中不得離開或與人閑談。
4.應放置在無塵、無腐蝕常溫的環境中。
5.使用本產品前,請仔細閱讀說明書,并妥善保管好說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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