粉體行業在線展覽
面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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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式檢驗的樣品應在出廠檢驗合格的安全柜中隨機抽取。型式檢驗由生產廠家送樣,檢驗必須在經過質量認證合格的機構進行。產品在下列情況之一,應進行型式檢驗:a)新產品f)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;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樣機定型時;b)正式生產后,如果結構、材料、工藝有較大改進,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;c)正常生產時,定期或積累一定產量后,應進行周期檢驗;d)產品長期停產后,恢復生產時;e)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的結果差異較大時;g)產品有下列改變時:風機位置、容量和數量改變;;壓力排風區尺寸和結構改變;;過濾器位置變化;h;前窗操作口尺寸;排氣口尺寸和位置;工作面尺寸和結構;內置附件(如離心機、紫外燈、靜脈藥容器的支架、扶手等)的改變。
型式檢驗的項目包括:外觀、材料、結構、柜體防泄漏、高效過濾器完整性、噪聲、照度、人員(人員安全性)、產品保護(受試樣本安全性)與交叉污染保護(交叉感染)、下降氣流流速、流入氣流流速、氣流模式、集液槽泄漏、穩定性、溫升、電機與風機、電氣安全。
依據的標準及規范性文件有:YY 0569-2005《生物安全柜》、JG 170-2005《生物安全柜》、GB 4793.1-2007《測量、控制和實驗室用電器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